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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布局问题的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01:13:11  浏览:9651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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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布局问题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布局问题的意见
劳动人事部



几年来,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在锅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以及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降低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在检验所建立和发展中还存在布局不合理、缺乏统一规划等问题。目前,全国劳动部门的锅炉压
力容器检验所已有近五百家,其中不足5人的检验所有百余家。这类检验所的技术水平如何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如何保证,管理制度如何正规化,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些县锅炉压力容器数量不多、检验所里只有两三个人,无论从技术力量上和管理上都不宜作为一个独立的检验单位而且
增加所与所之间的矛盾。
形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建所缺乏统筹规划,部分地方处于自发状态,而失去控制。
为了解决检验所布局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检验所布点原则:
1.建立检验所既要考虑消灭工作上空白,又要考虑检验所必须具有一定规模,以利于工作和检验所的发展及正规化建设;
2.检验所必须有足够的检验工作量,维持检验所收支平衡,有所积余;
3.检验所不必机械地以行政区划层层设置,重点放在地、市级,尤其是大中城市,检验所可以跨行政区划进行检验;
4.同一地域不宜重复建所。
二、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局统筹考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布点规划。今后新建检验所,必须严格按《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的规定,先经省级劳动部门确认其建所的必要性,然后报当地政府批准。
三、现阶段各地劳动部门暂不宜新成立检验单位,而着重对劳动部门内现有的检验单位进行整顿、调整,加强地、市检验单位的力量,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1988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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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


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厅水字〔20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以下简称《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港口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对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码头建设项目和储存设施建设项目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安全条件审查。港区范围不明确的,其储存设施及仓储作业的安全监管主体和范围由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规划、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协商确定(上述职责划分,不涉及海事部门职责)。
  在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及相连储罐部分,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仅与危险化学品码头相连的储罐部分,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二、关于港区内加油站安全监管
  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监管。
  三、关于港口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安全评价机构管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根据《港口法》和《条例》的规定,鉴于港口危险化学品作业的专业性和危险性,为确保港口安全,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对从事港口危险化学品装卸管理、申报、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等业务的人员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安全培训和资格认定。向港口危险化学品经营人提供安全评价服务的机构和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危险化学品港口经营企业发生重大及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敏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的部门等单位负责调查处理。
  四、关于安全监管职责交接
  根据《条例》和上述职责分工,发生安全监管职责转移的,有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职责交接手续,移交相关材料。对正在开展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或项目在建的,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原管理部门不再受理新的有关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已受理的,原管理部门应在2012年2月1日前作出审查决定,并及时移交有关材料。对已投产项目,自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为交接过渡期,由原管理部门与新管理部门进行交接,一次性整体移交相关档案材料(复印件,包括申请材料、许可文件和监管信息等)。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换发新的许可证书;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条件的,应要求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换发许可证书。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与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协作,交接工作不得影响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交接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九日




全国少工委关于深化少先队教育活动的若干意见

全国少工委


全国少工委关于深化少先队教育活动的若干意见
(一九八七年六月十六日)



  当前,以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为中心内容的多种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正在各地广泛开展。为使教育活动保持正确的方向,坚持正确的方法,在不断深入中取得实在的教育成效,特提出以下意见,供各地参考。

  一、要坚持不懈地对少先队员进行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

  共产主义事业要一代又一代人艰苦奋斗才能实现。现在的少先队员是本世纪末和下个世纪承先启后,继往开来的一代人,党和人民对他们寄予无限的希望。只有坚持对少先队员进行以“四有”、“五爱”为主要内容的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从小培养他们的革命理想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培养他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为人民服务的劳动技能,才能使这一代以共产主义事业接班人的良好素质,去继承、发展和最终完成社会主义的四化大业。

  共产主义教育是一项长期的根本性的战略任务,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各级少先队组织应克服急躁情绪和松劲情绪,在上半年开展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广泛地开展少先队员易于接受的、深入人脑见成效的教育活动,使少先队员从小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要保持教育内容的完整性。

  以爱国主义为起点的共产主义理想教育,以学英模为主要内容的革命传统教育,以人民

利益高于一切为最高准则的集体主义品德教育以及劳动教育,民主与法制教育等都是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的内容。这些教育内容有机相联,互相渗透,具有一定的完整性。

  少先队教育与青年教育和成人教育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强调打基础,而基础教育就必须注意完整性。进行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既要针对少先队员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突出重点教育内容,又不能以一概全,随意偏废某些方面。应该根据少先队员不同阶段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区分层次,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引导他们接受较为全面的思想教育,形成健全的思想品格。

  三、要保持教育活动的连续性。

  近几年来,许多地方开展了丰富多彩、卓有成效的主题教育活动。一个好的主题教育活动,可以连续开展一段时间,使其更加普及深化。

  要提倡活动的系列化。围绕一个主题,活动可以分若干层次,有若干阶段,不断递进,段段相联,使教育内容,教育成果不断向纵深发展。

  当一个时代特点鲜明,切合实际,有重点,有特色的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起来后,不要频繁翻新口号,轻易变换内容,一定要使主题教育在队员幼小的心灵中留下深刻的、难忘的印象。

  四、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

  对少先队员进行共产主义教育,只能是基础的,启蒙的教育,一定要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斗争不在少年儿童当中进行,对少年儿童中的不良现象,要耐心帮助克服,不能混同于资产阶级自由化。切忌把少先队员中敢想、敢说、敢做的精神误解为自由化倾向。坚持正面教育,并不意味着要回避少年儿童已经接触到的某些社会矛盾和阴暗面,而是要从正面来引导他们比较、分析和鉴别,得出正确的结论。关键在于要始终使少年儿童站在积极的方面接受教育,不能把他们推到教育的对立面。

  五、要突出少先队组织教育的特色。

  少先队是少年儿童自己的组织,有着特殊的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应充分发挥少先队自身的特长,调动少先队员学习共产主义的积极性。

  队章知识蕴含着丰富的共产主义教育内容,各级少先队组织应充分利用队章教材,使每个少先队员明确队的名称、队旗、红领巾、队礼和呼号的意义,把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寓于队章教育之中。

  少先队的组织,是培养少先队员集体主义观念,主人翁态度,共产主义精神的最好学校,进行基础的共产主义教育,要充分发挥队组织的教育作用,强化少先队员的组织观念,通过开展经常性的中小队活动,培养少先队员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的才能。同时,要注意把少先队的组织教育与少先队主题教育活动紧密结合,使共产主义教育具有浓厚的少先队特色,并贯穿少先队教育的始终。

  六、要正确运用激励的措施。

  激励的方法可以调动少年儿童受教育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是适合少年儿童特点的重要工作方法。为了鼓励少先队员积极向上,奋勇争先,进行共产主义教育时,可以适当地搞些评比竞赛活动,但这种活动一定要立足基层、面向多数、因地制宜。要照顾原有的工作基础,提出不同的目标和要求,鼓励少先队集体和少先队员的点滴进步。

  不能把评比竞赛做为工作的唯一手段,更不能把锦标当作教育目的。少先队的竞赛活动要防止形式主义,切忌弄虚作假。

  七、要处理好教育活动和基础建设的关系。

  少先队的教育活动和少先队的基础建设相辅相成,教育是少先队工作的根本,基础建设是教育的前提和保证。各级少先队组织应坚持教育活动和基础建设一起抓,在大力开展活动中加强基础建设。有的地方也可以先把活动作为突破口,通过教育活动扩大少先队影响,从而借助各方面力量,为基础建设提供更多条件。

  要防止“顾此失彼”的现象,以少先队的“五有建设”为抓手,将教育活动和基础建设都落到实处。

  八、要处理好创造性活动和共产主义教育活动的关系。

  少先队创造性活动具有时代性、实践性、自主性的特点,深受少先队员欢迎和喜爱,是新时期开展共产主义教育活动的有效形式。不能把创造性活动仅仅理解为科技活动和智力活动,也不能把共产主义教育活动片面理解为单纯的德育活动。创造性活动,是新时期少先队教育上的新发展,新时期的少先队教育应该通过创造性活动来开展,而创造性活动也只有突出共产主义教育内容才能坚持正确的方向。各级少先队组织应正确理解二者关系,充分运用“创造杯”活动的成功经验,在继承传统活动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使教育活动更富有时代气息。

  九、要处理好自我教育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关系。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少先队教育活动的领域也逐步得到扩大,少先队除紧密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外,还走上社会,参加实践,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赞誉。但是,少先队活动的主要目的应立足于队员的自我教育效果上。要防止形式主义作法,使广大少先队员在行之有效的活动中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

  同时,要充分重视社会各方面对少先队员的影响,尤其要针对当前独生子女增多的实际问题,运用好的方式方法,加强劳动教育,培养自理能力,把少先队活动渗透到家庭教育中。还要利用校外阵地和社会力量,配合新闻、宣传、出版、文艺、科技、体育等各个方面,形成强大的教育“合力”。

  教育活动能否深入,关键在于各级领导重视的程度,在于有否切实可行的计划和得力措施,在于能否及时地检查指导。今年,时已过半,为了深化教育,鼓励先进,希望各级少工委,少年部在暑期期间,分类对基层少先队教育活动予以检查、指导。针对实际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出重点安排,尤其是在提高队活动的普及率和活跃率,增强大、中队组织的自转能力方面,有一个大的突破,使下半年的少先队教育活动有更新的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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