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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澄迈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澄迈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22:57:19  浏览:950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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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澄迈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澄迈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


澄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澄迈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澄迈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澄府函〔2007〕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华侨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澄迈县水上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澄迈县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


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保护企业、社会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防范突发性重大事故,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预案内容:
第一部分:总 则
第二部分:应急机构及职责
第三部分:公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第四部分:水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第五部分:铁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
第七部分:法律责任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第一部分:总 则
一、编制目的
1、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提高政府应对交通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持和促进全县经济快速发展,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是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交通局根据职能协助县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处理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指导原则,处置程序规范。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依法补偿”的原则,并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安全抢险。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四、适用范围
澄迈县行政区内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以及县政府需要交通部门配合的其他应急。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澄迈县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主任:县交通局主要领导
副主任:县交通局副职领导
办公室成员:县交通局各股室负责人、局下属各所、站负责人
职责:
(一)编制和修订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二)定期向县政府汇报有关交通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提供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
(三)接警后,根据事件情况真实迅速向县政府汇报,并传达执行县政府的指令,指挥全局进入应急状态,开展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四)指挥现场应急队迅速赶赴现场,组织、联络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
(五)及时向县政府报告应急救援情况,在接到县政府应急结束令后,宣布全局应急结束;
(六)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以及善后处理、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七)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配合做好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办公室下设四个分队
一队为现场应急队,队长由道路运输管理所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运管所的稽查队、机动队、老城站、永发站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
(一)根据办公室指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开展现场救援活动;
(二)及时准备地现场情况汇报办公室,并提出所需应急救援物质;
(三)科学预测事态发展趋势,提出应急支援;
(四)做好现场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好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队为组织运输队。队长由县交通运输管理所副所长担任,成员由运管所办公室工作人员,运政驻站办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根据办公室指示,迅速集结运输车辆,组织人员进行应急物质、人员的运输工作。
三队为公路抢险队。队长由地方公路管理站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地方公路管理站及其下属道班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
(一)负责道路清障及修复工作,确保抢险公路畅通;
(二)与公路局保持联系,及时查取相关公路桥涵技术资料和请求技术力量支援;
四队为后勤保障队,队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应急人员的生活保障,及遇险群众的临时安置、生活等工作。
第三部分:公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公路交通隐患
1、公路状况存在较大隐患
我县大多数乡村道路是便道,公路等级较低,公路桥涵老化,公路线形不佳,路面狭窄,遇上台风暴雨常被冲毁,无法通车,隐患较大。
2、客运市场存在较大隐患。我县客运市场经过近几年的管理,取得较好的成绩,各条线路都由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经营行为比较规范,各营运车按时发班,安全驾驶,相互追赶、抢夺客源而造成的危险驾驶基本杜绝。但节假日疲劳驾驶,超载行为仍存在,更令人担忧的是停车场不足。全县有营运客车180辆,除澄迈车站是一个二级汽车站外,其他的五条线路6个站点全是临时停车场,如江北停车场、福山、桥头、文儒、永发、大丰都是在道路旁的临时站点,停车场地狭窄,没有候车室等没有“三品”检查员,节假日客流高峰,容易发生事故。
3、危险品货物运输仍存在隐患。我县老城镇有一家危险品运输车队,另外我县城还有两辆挂靠公司的油罐车(专门给县城各加油站拉油车),因为是挂靠,公司对其管理未必到位,存在运输隐患。
二、假设可能发生突发事件
1、公路或桥涵被毁,造成交通中断。
2、客运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较大伤亡。
3、客运站发生较大混乱或其他重大事故。
4、危险品运输途中发生泄露或其他事故。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公路设施安全检查工作。上路执法工作人员要对公路沿线的公路设施进行检查及时制止,毁坏公路设施的人为活动。要建立危桥涵档案,对隐患较大的桥涵在暴雨季节要到现场排查。
2、加强对客运市场管理。严格控制准入关,让一些信誉好,管理严的公司来经营客运市场。
3、加强危险品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从严要求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加强其内部管理,认真负责,并指导其制定好应急预案。
第四部分:水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水路交通隐患
1、我县内河运输只剩下金安、猛进、前溪、九龙溪四个渡口,共计四艘船摆渡。金安渡口的摆渡时间约为每年的7月至10月份,日客流量为400人次;猛进渡口、前溪日客流量为30人次。
2、内海渡口1个,即马村渡口,三艘船摆渡,日客流量为150人次。
3、主要港口有老城镇的马村港和桥头的玉包港。特别是马村港的卸油专用码头,有发生原油泄漏造成海域污染等潜在危险。
二、预防措施
1、加强渡口管理。联合海事局、渡口所在地地方政府,给渡口配备专职管理员,对渡口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2、对摆渡船进行技术改造,使之更安全,并强制配备救生设备。
3、严禁汛期、台风期摆渡,严禁超载等。
4、加强港口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铁路交通隐患及预防措施
一、铁路交通隐患
1、铁路沿途设施不完善,铁路运输企业隐患较大,特别是我县境内有13个平交道口,其中黄竹等4个平交道口是非法修建,容易产生事故。
2、铁路线是新建,沿途路基及边坡可能出现塌方、滑坡等,造成铁路破坏。
3、人为活动破坏铁路,造成火车事故。
二、预防措施
1、继续完善铁路沿线设施,特别是平交道口的标志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平交改为立交,并实行铁路全线封闭管理。
2、加强对铁路线检查工作。特别是机车通过的前2个小时,要对沿线进行一次排查。
第六部分:应急响应
接警后,由指挥中心指挥进入应急状况,各相关人员马上归队,准备行动。一队立即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应急指挥,并设立警界线,安全抢险,严防二次遇险,同时如实将现场情况汇报办公室,严格按办公室的指示行动;二队迅速召集运输车辆,指挥车辆进行抢险人员、物质运输,并做好登记,以便应急结束后给车主必要的补偿;三队立即召聚相关人员,并动员沿线群众参与公路抢修工作,必要时提请中心要求县政府命令当地政府配合;四队确实解决好应急人员生活保障工作,做好遇险人员临时安置工作。
第七部分:法律责任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2、应急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3、应急救援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
4、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第八部分: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本预案的编制工作,县政府负责审议。在应急救援结束后,指挥中心要针对预案的不足之处进行修改,并报送县政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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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抢险救灾通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抢险救灾通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2〕1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

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的《 陕西省抢险救灾通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 位实际,严格执行。

         陕西省抢险救灾通信电话使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 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我省陕南、陕北遭受严重暴雨洪水灾害,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 泛关注,纷纷支援我省 抗灾救灾工作。为了保障抗灾救灾指挥通讯畅通,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省人民政府抗 灾救灾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分别向各市、县、区和 部分重点乡镇配发了抢险救灾通信电话。为了加强对抢险救灾通信电话的管理,确保在紧急 情况下抢险救灾通信联络畅通,特制定本办法。 

  一、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包括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 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向各市、县、区和重点乡镇配发的卫星电话、移动电话。 

  二、抢险救灾通信电话的使用管理由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各市、县、区人 民政府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定期检查维护,认真妥善保管,保证设备性能良好,满足应 急使用需要。 

  三、抢险救灾通信电话要实行专管专用。各使用单位要明确管理责任人员,制定使用细 则,落实管理责任。使用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使用方法,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通话状况和充 电,及时清缴通话话费。使用管理人员外出时,要暂时移交给能够熟练使用的其它工作人员。 因工作调动或分工变动时,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保证在任何紧急情况下都能正常使用和通话 联络。 

  四、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只能在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下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在 通讯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不使用卫星电话。在灾害发生和抢险救灾期间确需使用的,也要节制 使用。 

  五、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在汛期、灾害易发期和灾害发生期间,要全天开机,专人职守,确 保使用。 

  六、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实行统一配置、统一调度使用。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机关各有关 单位要将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号码、管理人员名单分别报省政府总值班室、省政府抗灾救灾办 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在特殊情况下,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和抗灾救灾办公室、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可以调度 本地区的抢险救灾通信电话,承担毗邻地区和重点灾区的通信任务。 

  七、抢险救灾通信电话实行“谁使用,谁缴费”的办法,通话费用由各使用单位承担解决 。 

  八、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配发的抢险救灾通信电话的使用管理与调度,协调解决使用管理中的具体问题,提供技术咨询 与服务,充分发挥抢险救灾通信电话的作用。 

  九、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可依本办法制定本地、本单位的管理细则。 

  十、本办法由省政府抗灾救灾办公室、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 公室负责解释。★


131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工业和信息化部


131项行业标准报批公示



根据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等单位已完成《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 结构长度》等131项机械、船舶、制药装备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13年10月23日。
  
  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标准网》(www.bzw.com.cn)“行业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
  
  附件:131项行业标准名称及主要内容.doc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913/n15651453.files/n15651381.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二O一三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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