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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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8年5月5日 证监发字[1998]98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北京山轻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发行方案已
经我会证监发字[1998]97号文批准,请你所按照我会证监发字[1996]169
号和423号文的有关要求,组织好此次股票发行工作。本次发行要先验资后配号,
对申购资金到位情况要认真查实,凡资金不实的申购一律视为无效申购。申购冻结
资金的利息,按企业存款利率计息(3天)部分归发行公司所有,其余部分存入交
易所设置的专户。发行申购后1个工作日内,请你所将发行情况反馈表传真至我
会发行部;7个工作日内,请将发行申购、冻结资金和认购中签明细的磁盘报至我
会。未按时上报有关发行资料的发行公司不予安排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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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为迫使美军撤出南朝鲜、实现朝鲜和平统一给世界各国议会的信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支持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为迫使美军撤出南朝鲜、实现朝鲜和平统一给世界各国议会的信的决议
(1962年7月6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六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收到并且讨论了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第二届最高人民会议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给世界各国议会的信和有关文件。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在这些文件中用大量的确凿的事实和论据,揭露和谴责了美帝国主义霸占南朝鲜、危害朝鲜人民、阻挠朝鲜和平统一的滔天罪行,号召朝鲜人民展开全民性的救国斗争,把美国侵略者赶出朝鲜的领土,提出了北朝鲜同南朝鲜当局举行谈判,讨论美军撤出南朝鲜、签订南北朝鲜之间不用武力反对对方的协议、以及在美军撤出南朝鲜的情况下,把南北朝鲜的军队分别减到最低限度的合理建议。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同时呼吁世界各国议会给予积极的支持。这是发自3000万朝鲜人民内心深处的正义呼声,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谋求祖国和平统一和缓和远东紧张局势的又一次真诚重大的努力。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热烈响应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的庄严呼吁,坚决支持朝鲜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侵略、争取祖国和平统一的正义斗争。
自从朝鲜停战以来,朝中两国为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作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贯主张在排除外来干涉的情况下,由朝鲜人民通过协商来和平解决自己的问题。为了实现全体朝鲜人民和平统一祖国的民族愿望,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和共和国政府几年来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合理的建议,赢得了全世界爱好和平国家和人民的广泛同情和支持。1958年,中国政府响应了朝鲜政府关于一切外国军队撤出朝鲜的倡议,建议中国人民志愿军主动、全部地撤离了朝鲜,表现了朝中方面最大的和平诚意。
但是,美国政府和南朝鲜当局却从来没有采取过任何有利于朝鲜人民实现自己民族愿望的积极措施。美国军队至今仍赖在南朝鲜不走。南朝鲜当局在美帝国主义的指使下一次又一次地拒绝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关于和平统一祖国的一切合理建议。美帝国主义不顾它亲手签字的朝鲜停战协定的庄严规定,非法向南朝鲜增派侵略军队,运入包括原子武器在内的各种军事装备,扩建和增建各种军事基地,并且不断在非军事区附近举行大规模挑衅性的军事演习。美帝国主义还指使南朝鲜朴正熙集团同日本池田政府举行“日韩会谈”,以便拼凑以日本军国主义为骨干的东北亚军事同盟。所有这些,都充分表现了美帝国主义是在蓄意阻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企图把南朝鲜长期作为它进行侵略和发动新战争的军事基地。
南朝鲜人民在美国军队的刺刀下,过着暗无天日的悲惨生活。正如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给世界各国议会的信件中所沉痛揭露的:“美军自从在解放了的南朝鲜领土上登陆的最初日子起,就强制推行残暴的殖民统治,并对南朝鲜无辜人民犯下种种暴行——杀人和抢劫、殴打和纵火、行凶和侮辱。”南朝鲜的“民族工业被摧残殆尽,农村经济被破坏无遗”,“人民在难以忍受的苦难中呻吟”。这是一幅何等凄惨的画面,这是一片多么令人激愤的情景。一个高度自尊的民族岂能容忍这样的奇耻大辱!坚强勇敢的朝鲜人民怎能允许别人如此放肆的欺凌!南朝鲜人民面对敌人的刺刀,展开了英勇的斗争。他们把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了朝鲜人民的民族敌人——美帝国主义。朝鲜最高人民会议发出的响亮号召,正在把朝鲜人民的无比愤怒聚成一支强大的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洪流;不论美帝国主义和南朝鲜当局怎样倒行逆施,决不能阻止朝鲜人民争取和平统一祖国的坚强意志。
美国侵略者霸占南朝鲜,危害南朝鲜人民的滔天罪行使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美帝国主义是全世界人民最凶恶的敌人,是在全世界到处散布灾难的“瘟神”。美帝国主义的魔掌伸到哪里,灾难就在哪里降临。美帝国主义不仅霸占着南朝鲜,而且还霸占着中国的领土台湾,支持蒋介石匪帮企图向中国大陆沿海地区窜犯。美帝国主义还在加紧对越南南方进行武装干涉,并对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各国进行颠复和侵略活动。南朝鲜人民所遭受的苦难,正是一切在美帝国主义压迫和奴役下的人民的缩影。朝鲜人民所进行的英勇、正义的斗争也就是全世界人民争取和平、民族解放、民主和社会进步事业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决地相信,所有爱好和平的国家和人民一定会积极行动起来,热烈响应朝鲜最高人民会议的呼吁,大力支持朝鲜人民为迫使美军撤出南朝鲜所展开的救国斗争。朝鲜人民和平统一祖国的民族愿望一定能够实现。美国侵略军总有一天会被朝鲜人民的愤怒的铁拳赶出朝鲜去!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政府令第1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 各直属机构: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已经2003年8月7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组织,调动广大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学技术进步,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人民政府设立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包括合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三条
科学技术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方针。
第四条
维护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合肥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授予,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
第五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合肥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
市人民政府设立合肥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负责全市科学技术奖励的管理和指导工作。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第六条
社会力量设立面向本市的科学技术奖,应当依法在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接受其指导和管理。
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市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七条
合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授予下列科学技术工作者:
(一)在科学技术发展中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对推动本市科学技术进步及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造了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合肥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人,可以空缺。
第八条
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下列个人或组织:
(一)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在产品、工艺、方法、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做出重大技术发明的,经实施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三)在实施社会公益性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四)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保障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
(五)在软科学研究项目中,经应用为推动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促进科学技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每年奖励项目总数不超过20项。
第三章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和授予
第九条
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审一次。
第十条
市科学技术奖由下列组织或个人推荐:
(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
(三)经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的其它组织;
(四)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候选人,还可以由3名以上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联名推荐。
第十一条
推荐组织或个人推荐市科学技术奖候选人,应当填写统一格式的推荐书。推荐人为组织的,应当提供科学技术成果初审结论;推荐人为个人的,应当提供推荐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建议,作出获奖人选和奖励种类及等级的决议,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公开征求公众对获奖人选及其获奖项目的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日。
第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作出的市科学技术奖的获奖人、项目及等级的决议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
市科学技术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及奖金。其中,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由市长签署并由市政府颁发奖金。
第十五条
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额为20万元。
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奖金额为5万元。
市科学技术奖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列支。
第十六条
市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员享受的优惠政策、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迹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对下列人员,可以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优先参加市劳动模范或者先进工作者的评选:
(一)市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获得者;
(二)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获得者;
(三)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首位人员;
(四)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首位人员。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奖金。
第十九条
推荐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市科学技术奖的,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参与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及有关活动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一条
社会力量未经登记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的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在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并处所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市科学技术奖的评审规则由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不设立面向全市的科学技术奖。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96年2月8日发布的《合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规定》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