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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9 11:08:09  浏览:9290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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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


教育部关于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指导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教育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要求,为了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逐步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推进教师继续教育,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基础教育尤其是农村教育的发展,教育部决定实施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以下简称教师网联)计划。现就组织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教师网联计划的重要意义

  (1)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构建教师终身学习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从时代的高度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教师作为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弘扬者和推动者,应当首先成为终身学习的先行者;教师这一特殊重要的职业群体应当首先形成优秀的学习型组织,成为学习型社会的示范者。率先形成适应时代要求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是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体系和学习型社会的重要前提。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推动教师教育创新,构建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益的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为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服务,对于振兴教育和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提高教师队伍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迫切需要。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素质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上千万中小学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关系教育改革发展成败盛衰,关系全民族素质和综合国力。我国中小学教师学历水平和专业化程度总体偏低,难以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尽快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素质是教育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提高教师素质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农村地域广大、居住分散、经费不足、工学矛盾等使得教师培训面临诸多困难。组建教师网联,充分借助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打破时空阻隔,使不同地区的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是大规模开展教师继续教育,大幅度提高教师尤其是农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途径。

  (3)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是教育事业实现新的跨越式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教师教育信息化整体水平仍然偏低。“人网”、“天网”、“地网”缺乏整合,力量分散,资源浪费;各种教育形式缺乏沟通,优质资源难以共享,教师培训质量效益难以保障。组建教师网联,加强教师教育系统、卫星电视网与计算机互联网 “三网”沟通,实现教师教育领域内行业联合,建立和依托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共建共享优质资源,是推进教师教育信息化进程,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从根本上提高教师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

  (4)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国教师教育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实施教师网联计划是教师教育在新时期实现战略性转变和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突破口,也是师范院校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新的增长点,对于全面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发展,构建开放灵活的教师教育体系,对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教师网联计划的宗旨与目标

  (5)教师网联计划旨在以现代远程教育为突破口,在政府的支持和推动下,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举办和支持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机构)的积极性,整合资源,构建以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为主体,以高水平大学为核心,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服务支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职前职后教育一体化,教师教育系统、卫星电视网与计算机互联网相融通,学校教育与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相沟通,系统集成,优势互补,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覆盖全国城乡的教师教育网络体系。

  (6)教师网联的任务是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以教育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中小学教师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教师教育质量水平。大规模、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全国中小学教师学历提升教育、非学历培训和教师资格认证课程培训。大幅度提升全国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7)教师网联计划坚持“创新、集成、跨越”的指导原则。

  ——“人网”、“天网”、“地网”相结合。在改革教师教育体系的同时,融通“三网”资源,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共享优质资源,提高教师教育水平;

  ——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学校教育和卫星电视教育、网络教育、函授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面授、辅导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有效沟通;

  ——政府支持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创设政策环境,规范办学行为,监控办学质量;充分借助市场机制,有效配置教师教育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促进合作与鼓励竞争相结合。教师网联成员既要联合协作,又要公平竞争;既要遵守规范,又要保持各自的优势和特色;

  ——政府、学校和教师个人行为相结合。明确政府、学校和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教师培训的激励机制、培训成本补偿机制与经费投入保障机制。

  ——教师继续教育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教育教学改革及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紧密结合。

  (8)教师网联计划坚持总体规划、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推进的方针。实施工作分“三步走”。

  第一阶段:教师网联以远程教育试点师范大学和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等首批成员单位为主体,建立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建立标准化开放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初步形成共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教师教育协作组织。重点面向农村,配合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充分发挥教师网联的优势,因地制宜地运用光盘教学、卫星电视教育、网络教育等各种模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有效地开展各种层次和规格的教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大幅度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

  第二阶段:教师网联扩大到具备条件的省属师范院校和其他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在更大范围调整整合教师教育资源,基本形成以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为支撑的公共服务体系。完善教师网联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进一步提高教师网联办学的质量、规模和效益。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教师网联的总体规划,实现教师网联总体目标,各种教育形式衔接与沟通,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的教师终身学习体系。

三、教师网联的管理体制和组织系统

  (9) 教师网联是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和推动下,以高水平大学(专业组织)为核心,由举办教师教育的高校和提供相应支持与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组成,共建共享优质资源的教师教育协作组织。

  教师网联成员联合协作、平等协商,遵守章程、执行协议,享有规定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10)教师网联建立相应的组织系统。教师网联理事会决定教师网联的重大事宜;制定教师网联的规章、标准、规范;统筹、指导和协调教师网联工作。教师网联理事会负责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教师网联实施方案,并组织施行。

  举办教师教育的高等学校,为教师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的相关组织自愿加盟并遵守教师网联章程,经教师网联理事会审查批准,取得教师网联成员资格。教师网联根据需要,聘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为教师网联提供业务咨询和指导。全国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全国教师教育信息化专家委员会和全国教师教育课程资源专家委员会分工负责教师网联计划的决策咨询、指导、评估,负责组织课程资源评审。

四、教师网联的办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

  (11)建立规范的办学体系,为教师网联提高办学质量提供保障。要充分发挥经我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师范大学和其他高水平大学的学科优势和网络教育优势,提供优质共享课程资源,实施研究生、本科教育,实施骨干教师高级研修培训;充分发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在卫星电视远程教育和公共服务体系方面的优势,提供优质共享课程资源和服务支持,重点面向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实施本、专科学历教育和非学历培训。
其他地方师范院校、区域性大学(学院)主要面向本地区教师实施本、专科学历教育,承担骨干教师市(地)级研修等任务,同时,积极参与开发建设共享优质课程资源,与高水平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或作为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师范大学的办学点,根据协议和合作学校的教学计划承担相关面授、辅导、课程考试等任务。

  (12)建立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教师网联办学提供支持和服务。充分利用现有的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和支持服务体系,逐步建设标准化开放性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资源管理、学分管理,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管理和监控,为教师网联成员单位和学习者提供优质服务。
创建教师网联门户网站,开设中国教育电视台教师学习频道;充分利用中国教育卫星宽带多媒体传输平台和广播电视大学系统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与“校校通”工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相结合,为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提供优质远程教育支持服务。

  区域性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负责本地教师培训的组织、协调,为各种途径和形式的教师学习提供资源、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服务。要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教师进修院校、网络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教研室、电大工作站、电化教育和教育科研等机构,逐步形成多功能的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教育部制定示范性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建设标准,并组织评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建设。

五、教师网联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13)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教师网联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方针和总体规划,教师网联制定章程,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确定教师网联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制定资源共享、学分互换原则。促进合作,鼓励竞争。加强教学管理和业务指导,规范办学行为,形成自律机制、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教师网联成员单位要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循教师网联运行规范,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规范有序地承担相应的任务,积极开展教师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向广大教师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教师网联在远程教育方面实行网联及其成员单位与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两级管理的教学管理模式。教师网联在国家支持下,坚持规范办学,鼓励市场化运作,建立多元投资体制,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市场运作机制。

  (14)加强教学管理,确保教育质量。教师网联要根据国家规定的学历教育标准和教师非学历培训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和课程计划,制定招生、教学、考试(考核)管理规定和办法。要建立和形成国家监管、社会监督、教师网联内部监控和成员自律相结合的教师网联办学质量保障体系。

  (15)加强资源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坚持“优质、精品,共建、共享”原则,通过征集遴选,组织开发,引进购买等途径和方式加速资源开发建设。倡导积极合作、优势互补,鼓励有序竞争,避免低水平重复。制定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标准,实行科学有效的课程资源评估与认证制度。建立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遴选机制。专家把关,严格评审,确保资源质量。对于优质资源向全社会公布推荐使用,或给予奖励支持,进行深度开发;引进、购买国内外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采取项目招标方式组织开发或合作开发精品课程。

  建立教师教育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制度。教师网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优质课程资源共建共享和教师选修的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共享课程资源库和课程资源索引中心。尊重和维护课程资源制作者的知识产权。对优质课程资源不断优选、更新。

六、教师网联计划的支持措施和组织领导

  (16)完善相关政策,为教师网联计划的顺利实施创设制度环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师培养培训和现代远程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要与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密切结合,完善教师资格制度,提高教师合格学历标准,建立教师资格再认证和资格考试考核制度,实施教师聘任制度;研究提升教师学历学位层次的政策措施;完善教师继续教育制度,加强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教师学历培训坚持学以致用、学用一致的原则;研究制定各种教育形式沟通、学历与非学历课程学分互认的政策措施。

  (17)通过多种途径支持教师网联计划的实施。在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教师教育相关机构和教师的积极性,广泛利用社会资源的同时,国家以项目方式支持教师网联计划的实施。将教师网联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纳入国家教育信息化总体规划。划拨专项经费支持教师网联的启动运行、教师网联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以项目支持的方式促进优质课程资源的开发建设。

  (18)教师网联计划是新的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先行启动的重要项目,是推进教师教育创新和建立教师终身学习体系的一项宏伟事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高校及相关教育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形成合力,确保教师网联计划顺利实施。教育部成立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工作领导协调小组,领导、协调教师网联计划实施工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教师网联计划的实施作为全面提升教师教育质量,大幅度提升教师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当地教师培养培训总体规划,提供有力的支持与服务,积极组织教师参加高质量、高水平的培训。抓好区域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的建设,负责教师网联在本地办学质量的评估和监督。理顺管理体制,规范教师培训,提高培训水平。教师网联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教师网联计划的重大意义和肩负的重任,将教师网联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与时俱进的精神,携手合作,协同努力,开拓创新,发挥整体优势,提高办学水平,为教师教育和教育事业新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教育部
二○○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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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9〕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
为加强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的管理,推动基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制定了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建设单位实际情况,抓紧做好基地建设工作。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任务,实现基地建设项目目标,按照2008年12月30日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我局落实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工作方案。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基地建设的良性互动机制,加强与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单位所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动各地的基地建设工作。
(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论证和审核每个基地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建设方案,2011年前完成建设投资任务。
(三)推广运用基地信息共享与开发系统,为基地建设提供现代信息技术保障和创新发展模式支撑,并逐步建立起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共享数据中心。
(四)对基地建设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评估验收。
(五)研究解决基地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基地重大疾病科研攻关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六)组织建立起基地与基地之间以及基地与具有相关优势病种的省级中医医院之间的紧密协作机制。通过基地建设带动省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更好地发挥省级中医医院在全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
二、建立健全落实基地建设项目的组织机构
(一)成立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王国强
副组长:吴刚、于文明、李大宁、马建中
成 员:王志勇、姜在旸、闫树江、许志仁、苏钢强、王笑频
主要职责:全面负责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协调基地之间的重大问题,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二)成立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工作小组
1.综合组
组长:王志勇
副组长:武东
联络员:刘群峰
综合组办公室常设在局办公室规划财务处。
主要职责:
⑴按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地建设有关情况和问题;
⑵负责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提出基地建设投资安排建议;
⑶论证和审核每个基地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建设方案(基础设施建设部分);
⑷推广运用基地信息共享与开发系统,为基地建设提供现代信息技术保障和创新发展模式支撑;
⑸业务组职责之外的其他工作。
2.业务组
组长:苏钢强
副组长:查德忠、洪净
联络员:杨龙会
业务组办公室常设在局科技司。医政司、人教司为重要协助部门。
主要职责:
⑴按照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基地建设工作有关情况和问题;
⑵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核每个基地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具体建设方案(除基础设施建设以外部分,主要包括中医药特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专病、重点学科、科研平台建设、研究队伍、对外交流与合作、重点病种研究计划、基地运行机制,等等);
⑶组织建立起基地与基地之间以及基地与具有相关研究优势的省级中医医院之间的紧密协作机制;通过基地建设带动省级中医医院的建设与发展;
⑷发挥专家对基地建设的业务指导作用,并组织专家对建设项目进行督导验收评估,按时提供验收评估报告;
⑸积极为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大对基地重大疾病科研攻关项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投入。
(三)成立基地建设专家组
1.成立专家指导组
主要职责:
⑴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对基地建设方案和研究规划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⑵在基地建设过程中,负责对基地建设业务工作的指导。
⑶参加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评估工作。
2.成立基地建设监督组
主要职责:
⑴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并按时提交详实的督查报告;
⑵参加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评估工作;
三、具体工作计划
(一)2009年上半年
1.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重点中医医院建设与发展规划》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指导意见》;
2.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完成16家基地建设单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总体建设方案的论证和审核工作;
3.与每个基地建设单位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共同研究推动各地的基地建设工作;
4.组织建立起基地与基地之间以及基地与具有相关优势病种的省级中医医院之间的紧密协作机制;
5.印发实施《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信息共享与开发技术平台建设指导意见》。
(二)2009年下半年
1.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基地建设单位启动基地信息共享与开发系统试点建设工作;
2.全面启动业务建设相关工作;
3.适时对基础工作落实到位、条件成熟的基地建设单位安排中央投资;
4.年底对16家基地建设单位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督查中央已安排投资的基地建设单位。
(三)2010年
1.完成中央对基地建设单位的投资任务;
2.年底对各个基地建设单位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2011年
适时开展基地建设项目的验收评估工作。









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四个零增长”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四个零增长”的通知

财行[2008]575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08]35号),为切实有效地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勤俭办一切事业,对公务购车用车、会议经费、公务接待费用、出国(境)经费等支出实行零增长的精神,控制行政性支出的增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车辆定编和更新控制,严格控制公务购车用车经费支出。公务购车经费不得超出预算安排,中央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部门预算中安排了公务购车经费预算的,要执行车辆编制的有关规定,对现有车辆进行核查,对于符合使用条件的车辆,应当尽可能地延长使用期限,减少更新批次,降低公务购车支出。没有安排公务购车经费预算的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不得动用其他项目预算经费用于公务购车支出。严格车辆购置和处置审批,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行政单位、驻外机构、事业单位的车辆购置和处置,应当认真执行财政部关于中央本级上述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和处置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在预算执行过程,各单位要加强车辆使用管理,严格执行统一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认真执行有关公务用车停驶的规定,千方百计节省用车费用。

  二、切实落实会议定点管理,严格控制会议经费支出。按照会议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各单位要减少会议数量、控制会议规格、缩减会议规模、压缩会议时间、降低会议成本,减少会议费支出。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尽量召开电视电话会议或网络视频会议。从2009年起,将执行新的会议费开支标准,也将开始新一轮会议定点管理。各单位应当在对执行会议定点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管理办法,以保证按照政府采购的会议定点饭店的协议价格进行结算,不得超标准或挪用其他项目预算经费开支会议费。

  三、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办发[2006]33号),要按照不高于2008年公务接待费实际支出总额制定2009年公务接待支出预算,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减少公务接待的次数;提倡轻车简从,控制公车陪同数量和人数;提倡工作餐,严格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各单位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要推广和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

  四、落实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控制出国(境)经费支出。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加强党政干部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08]230号)。各单位要根据经批准的2009年度出国费预算,合理安排出国(境)团组的数量和规模,认真执行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切实做到经费审批与任务审批联动。各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内部监督检查机制。通过对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及用汇额度的双控制,实现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零增长。

  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当以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工作态度,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公务购车、用车支出、会议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和因公出国(境)支出,逐步实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控制行政成本过快增长的目标。

  

                             财政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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